问题 | 肖像权是法律第几条 |
释义 | 一、肖像权是法律第几条 肖像权是法律第几条,具体指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该条规定: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2.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肖像权的定义及其保护范围。 二、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肖像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如果摄影作者未经授权,擅自将他人照片投稿,或者报刊杂志社对其发表的稿件,包括文字和照片负有审查核实的责任。 2.如果所发表的稿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作者和报刊杂志社都有责任,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三、肖像权的法律特征 肖像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这种再现形式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肖像特征,包括姿态、容貌、表情等,且必须真实可辩,让人能够认出是谁的肖像。 肖像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即在图片中占据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 2.肖像具有物的属性。 肖像被艺术地再现后,应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如相纸、电视屏幕、报刊杂志等。 这种客观视觉形象可以为人所支配、控制和处分,并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 3.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它体现了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这种专有权包括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了解了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后,你对肖像权的认识是否更加深入了呢?如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继续阅读本文或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法律知识和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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