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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释义
    一、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劳动仲裁不服裁决结果怎样起诉
    劳动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如下起诉: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裁决多久作出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是在仲裁庭受理以后的45天之内出具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法律网提醒您,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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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