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以哪个为准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阴阳合同以哪个为准 第一、依法应招投标的工程,以是否通过招投标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二、地方政府对工程合同有备案或审批规定的,以是否经过备案或审查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三,不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先后签订了两份内容不一的合同。 因此如何认定其效力,要看属于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而定。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合同是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出现了阴阳合同,以经过招投标的为准。 第二种情况,合同按照政府规定应当经过备案的,先后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备案的,一份是没有备案或审批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三种情况,先后签订的两份合同,不属于前面有特定要求的,那么,两份合同当中,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基准,以新签订的合同,即时间最近的合同为补充。 再次重申一下,上述原则是本站律师的经验总结。并不具有绝对性。请读者在阅读时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二、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限制 对于一笔交易,法律从两方面来调整,一方面从保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鼓励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实意思交易。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考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以上是一篇关于“建筑工程阴阳合同以哪个为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建筑工程的阴阳合同问题,还有阴阳合同的概念以及阴阳合同的法律限制问题。除此以外,对于阴阳合同,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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