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给法院交几份 |
释义 |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给法院交几份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xx人,xx市××××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xx市xx区xx门内大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医院一般医疗损害一案现xx市××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徐陈××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请法院依法核。 1、鉴定书认为,肝衰竭(重型乙、丙型肝炎,药物性肝炎共同作用)是导致患者死亡原因。事实是,患者完全是因为单一的重型乙型肝炎肝衰竭导致患者的死亡,与丙肝病毒和药物无关。李xx死亡前的各项化验指标足以证明本次鉴定书的关于患者死亡原因的结论是错误的。 2、供体的病原学检查没有检验记录,法律原则是重证据不重口供,被告口述进行了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证据支持,病原学检查的事实不能成立。因此,鉴定书认为供者的肾脏符合肾移植要求的结论是错误的。 3、鉴定书认为患者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全身处于免疫抑制状态,病死率高预后差,故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的死亡应承担轻微责任。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事实是,李xx术前肝功化验各项指标完全正常,免疫状态正常,因为本次住院术后感染乙型肝炎,是被告医院造成的医源性乙肝感染,被告不能举证证明提供了合格的肾源,并非法私自使用了生物制剂ALG(可能带有乙肝病毒)药物,导致了李xx的乙肝病毒感染。其后,又因被告的误诊误治,导致了李xx乙肝病毒巨量复制肝细胞坏死肝功能衰竭,从而导致李xx死亡!举例说,司机驾驶机动车违规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撞死,鉴定责任时要对死者分别对待,这位死者身体太弱不禁撞,如果死者身体强壮就不会撞死,所以,死者身体太弱应当承担死亡的主要责任,而违规的司机承担轻微责任。这样的鉴定结论难道不够可笑吗? 故此,原告再次提出进行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请求本案法庭支持原告的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活动,保证鉴定质量,实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 等等。 三、医疗过错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可以重新鉴定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之所以进行重新鉴定是因为原鉴定的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原鉴定自然无效,重机关报鉴定结论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给法院交几份的相关内容,最好是准备三份去进行,这也可以免除麻烦,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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