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集团公司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集团公司的必要条件是: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成立集团公司流程 成立集团公司包括以下流程: 1.受理。想要申请集团企业的核心企业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然后填写登记注册申请书,一起递交给登记主管部门受理。 2.审查。登记部门受理了核心企业递交的资料后,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核准。登记主管部门经过审查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告知申请登记的集团企业核心企业。 4.发照。对于通过后的集团企业,登记主管部门会下发有关执照证明,并通知负责人领取,还要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5.公告。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发布公告,载明企业集团的名称、核心企业的名称和成员企业以及成员单位名称等,然后企业集团自开业登记之日就正式成立。 三、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集团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集团是资本的联结,是由几个单位共同组成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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