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证明不尽抚养义务 |
释义 |
一、抚养义务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二、怎样证明不尽抚养义务 一般情况下不容易,在这里法理实行倒推原则,只要没有不可辨驳的证据证明没有尽赡养义务,在法律上就认为是尽了赡养义务。抚养义务主要是指支付金钱或对生活上的帮助。而且就算是没尽到抚养义务,也顶多是到法院强制执行要对方出抚养费而已,除了道德以外没有别的方式进行制裁,而且就算没尽到抚养义务,血亲的话将来小孩子也要赡养的。 能够证明没尽抚养义务是需要各种的证据,如果一方没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去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拿到证据后可以诉讼维权。 三、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怎样证明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夫妻双方对于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情况属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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