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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16版本的吗!
释义
    一、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16版本的吗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于近日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a.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
    b.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c.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d.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e.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f.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a.按照约定工程质量、期限交付建筑工程是承包人的基本义务。
    b.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应妥善保管。
    c.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
    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都有哪些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口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有16版本的吗!的相关内容,有上述可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有官方范文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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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