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组能代表公司诉讼吗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组能代表公司诉讼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也就是俗称的破产清算小组。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二、公司清算的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1、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2、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 普通破产债权。 3、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什么是公司的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产清算组能代表公司诉讼吗的相关内容。破产的公司在参加诉讼的时候态度一定要诚恳,要尽可能的用公司清算下来的财产偿还债务,不能有任何的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不然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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