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审车提前几个月办理 |
释义 | 一、车辆审车提前几个月办理 审车提前三个月。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车辆审车所需的资料是什么 车辆年审(核发机动车检查合格标志)需要的材料,只需原件无需复印件: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原件(副本); 2.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汽车检测站提供);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需写有车牌号码),现在基本都在交强险单据内; 5.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还要委托办理人身份证); 6.反光三角牌。 ![]() 三、车辆审车的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车辆年检的注意事项: 1.车辆不能加包围; 2.车身颜色不可改变; 3.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 4.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 5.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 6.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7.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 8.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 9.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