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是不是适用公司法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是不是适用公司法 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因为公司法只适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资格,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合伙企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二、合伙企业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合法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这是关于合伙人人数的规定和合伙人条件的规定,依法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者不能作为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用以出资的财产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除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在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必须标注“有限合伙”字样。 5.其它。 三、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材料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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