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
释义 |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海市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样的规定,这个许可证对普通买房者来说又有怎样的重要程度,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 根据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发放《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海市土地临时使用证》暂行办法(1986年4月15日) 中第二条,凡经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用、划拨使用本市国有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发给由上海市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上海市土地临时使用证》以下简称土地使用证。 条例规定, 凡已在使用本市国有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土地使用权普查、申报登记开始后,持批准用地的文件或有关权源证明,向用地所在地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使用跨区、县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部队,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机场等使用的国有土地,向上海市土地管理局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有下列情况者,暂缓发证或不予发证: (一)擅自占用土地者; (二)非法转租、转让土地使用权者; (三)多征少用,征而不用,浪费土地者; (四)违章建筑者; (五)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者; (六)影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或消防安全者; (七)有土地使用权异议、纠纷者; (八)在临时使用土地上建筑永久或半永久建筑者; (九)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核中认为暂时不能发证者。 该证对普通购房者来说也是相对比较重要的。假如相关单位没有拿到该证,那么,购房者买到的房子就会被认定为违规建筑,这将会带来很多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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