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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首先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原因提取的要带原单位退休证明)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申请人再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二、代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代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可以委托单位与委托亲属以及委托其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但所需材料不一样,如果是委托其他人,需要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因此在决定委托他人准备材料时首先要明确委托以上三种哪一类人。如果还有疑问,不妨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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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6: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