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带薪休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一、女职工带薪休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带薪休产假是98天。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二、休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休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由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80%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计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三、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休产假期间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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