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医疗案件可以有陪审员吗 |
释义 | 一、强制医疗案件可以有陪审员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的刑事案件需不需要陪审员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禁止就是允许,所在法院可依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是否要陪审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百三百零五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 三、强制医疗制度缺陷 防止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重新犯罪,虽然家属、监护人以及社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当由国家、政府承担。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强制医疗案件可以有陪审员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强制医疗案件是否可以有陪审员,除此以外,还有强制医疗的概念以及制度的缺陷,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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