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国外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在国外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股东要求:至少一位股东,一位董事(年满18周岁公民,国籍不限,可由同一人担任); 2、注册资本:美国公司无需验资。 3、经营范围:美国同其它的离岸公司一样,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的限定,虽然经营范围没有限制,但经营范围有一行字符的限制 4、公司名称:提供确认的英文公司名称,经美国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核名,如果改名无重复则可申请注册 5、注册地址:提供美国注册地址。 ![]() 二、在国外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选择公司名称 为了防止重复使用别人已注册的企业名称和误导公众,各州政府注册部门在受理各申请人的注册事宜之前会对申请的企业名称进行检索。只有在确认该名称没有在先注册的情况下,才会批准登记新的企业。为此,申请人亦可在申请时同时递交多个企业候选名称,以避免时间延误。 2、发起人签署企业章程 章程包括企业名称、股份结构、董事、经营业务范围等要点。企业章程和细则,对企业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一般认为其作用是企业与成员以及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合约。每一企业章程必须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注册股本,即企业名义上最高募集的股本总额,但是可以应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其它条款,包括股份种类及每种股票最高发行量,与及股份被赋予的限制及特权。企业章程并无解释企业细则的功用。但该条例所列的企业细则范围,其内容包括划定企业成员的权利,企业的运作方式,企业董事的权力与责任。不过,细则一般不可与章程相抵触。 3、填报申请表 注明企业的注册地址,董事和企业秘书的姓名、地址。企业秘书一职不可或缺,主要用来接收政府公文、商业函件、税务通知和法院传票,他可以由申请人的律师兼任。用律师作为公司秘书的好处在于:一有任何法律文件传达,律师就可以立刻与你联络或替你采取适当的行动去保护公司的利益。大部分州规定股东或董事人数可以低至一人,且可以是外国人,毋须美国公民身份。如果企业只有一位股东,他甚至可以兼任董事长和秘书。 三、与在国外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关的法律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三十九条 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四十条 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在国外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不管是在哪里开公司都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而且不同的国家对于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条件是不同的要求的。如果您对公司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