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要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收购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 二、收购要约是要什么时候发出 依据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应该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编制好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要发出要约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三十条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做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 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取消收购计划,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三、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 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 (二)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 (三)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 (四)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 (五)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 (六)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 (七)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 (八)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 由上可以知道,收购要约只是收购人的一种行为,它并不是一个有价物,行为是没法进行买卖的。能够进行买卖的只是收购人通过收购要约这一行为而收购到的股份,股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收购要约是什么意思”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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