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1.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财产; 2.受让人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以实际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3.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进行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二、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三、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1.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 善意取得正是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才适用的,其前提就是处分人对财产没有处分权,二者互为补充,协调保护着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2.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区别: (1)性质不同。无权处分制度属于债权法上的制度;而善意取得则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制度。 (2)保护对象不同。无权处分制度保护的是被无权处分的财产的所有人,即财产的权利人的利益,主要是基于一种“静态的安全”;法律网提醒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交易安全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基于一种“动态的安全”。 (3)构成要件不同。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两个:处分人对所处分的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处分人处分财产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