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作业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务作业有哪些 结构施工阶段包括:(土方开挖和回填一般单独发包,若结构队含土方工程就需要bai土方机械和人工)、钢筋工(后台加工、前台安装)、模板工(后台拼模和前台安装)、混凝土工(一般使用商品混凝土,若是现场搅拌还需要搅拌和运输工)、架子工(负责满堂架搭设,外架一般另行发包,若含在结构队里就需要增加有上岗证的架子工)、防水工(一般另行发包,若含在结构队就需要有上岗证的防水工)。二次结构施工时需要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和模板工。还有归总包管理的水电维保工和安全文明施工人员若干。 装饰装修阶段:抹灰工、板块(地板砖、墙砖或者石材)铺粘工、木地板或者防静电地板安装工、油工(墙面、顶棚涂料)、木工、吊顶安装工、门窗加工和安装工(一般购买成品门窗,就只需要安装工,个别异型门窗还需要现场加工,门窗玻璃一般现场安装)、漆工(现场加工门窗和家具涂刷油漆)、防水工(厕浴开水等有水房间内防水、消防水池内防水)、外墙保温工及外墙涂料涂刷工、幕墙施工人员(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安装)、屋面施工人员(防水工、保温工、水电安装配合工及大量泥工,若有板块铺贴还需要铺贴工)。 水电暖消防安装阶段(部分工作需要与结构施工和装饰装修阶段穿插施工):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安装工、预埋穿墙管和电线套管工、电气安装工(穿线、面板安装、灯具安装、电气设备安装、配电箱安装等)、消防安装工(烟感器具安装、消防泵及管道安装、消防箱体及附属器具安装、气体灭火设备管道安装、泡沫灭火设备管道安装等)、供水设备安装工(加压泵站设备管道安装)、燃气管道安装工(燃气计量表一般由燃气公司安装)、供热管道和散热片安装工(供热计量表由热力公司安装)、电梯安装工(一般由电梯供货商指定安装队伍承担)。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重复使用的可能性。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三、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 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 第一,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第二,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第四,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第五,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帐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七,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劳务分包作业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等等工程,当然这都是需要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务作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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