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能否申报抵押权 |
释义 | 一、申请破产能否申报抵押权 在抵押人破产的情景中,《企业破产法》赋予了抵押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按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明确了申报债权的具体时限,即不得少于三十日,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指出必须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重要的是,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不需申报,由管理人列出并公示。职工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更正或诉诸法院。 二、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 债权申报遵循的法定期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期限是,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自公告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还要求清算组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公告。 债权人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此时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对于抵押人破产的特殊情形,抵押权人同样在接到通知或公告后的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抵押权在破产中的地位让您困惑吗?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温暖相伴,助您法律之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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