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应怎么样申请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应怎么样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申请时间在60天内。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三、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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