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方式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方式有按月和按季预缴两种,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适用范围广: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根据其性质和经营状况,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收政策。 2.税基广泛: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等。企业所得税不仅仅针对企业的净利润,还会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和成本。 3.税率分级: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利润的不同,采取分级税率制度。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一般税率适用于企业的一般所得利润,而优惠税率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 4.其他。 三、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1.查帐征收,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