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释义 | 一、几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确定中标单位,由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须经公司审批。 2.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三、退还保证金需要支付利息吗 退还保证金需要支付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此,退还保证金包括利息。 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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