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总公司定义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管理其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定义 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以上就是有关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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