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区分 |
释义 |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区分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分如下: 1.成立基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2.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以下条件和要求: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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