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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几种
释义
    一、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几种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法律网提醒,其中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如下特点:
    1.主体特定性。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对象唯一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人身性: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预防性:强制措施不是惩戒性措施。
    5.法定性:强制措施必须依法适用,对不符合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适用。
    6.临时性:强制措施具有明确的法定期限,期限届满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7.可变性:体现为两个方面:由A强制措施变更为B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
    8.比例性:适用强制措施的严厉程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成正比。
    9.必要性:即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谦抑、谨慎,避免强制措施的滥用。
    
    三、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期限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期限根据措施种类不同有所不同:
    1.拘传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3.公安机关拘留期限一般最多为3日,特殊情况下最多为7日,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拘留期限最多为30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拘留期限最长为14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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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