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交通事故不得调解、终止调解 |
释义 | 只要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就不适用调解: 1. 当事人拿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情况; 2.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表示异议的情况; 3.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情况; 4.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情况。 还有,如果发生调解未达成协议和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 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参加调解; 3. 一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 调解书的内容要求 1. 调解依据;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 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 调解日期。 以上就是不得调解和终止调解的相关知识,在实践中,执法机关会做出随机应变,不会生搬硬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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