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怎样写?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怎样写?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代理人:*** **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卫医罚告[20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在此次**区卫生监督所调查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监督所的工作,该所查核了申请人涉嫌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申请人确有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但均没有主观违法意愿。 (一)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系周边极个别患者确有实际诊疗需要和紧迫性,请求当值医生为其诊疗。申请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一定切实加强诊疗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被查处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物品系申请人以前的医务人员遗留,我站未能及时销毁该类物品。 (三)该人员系申请人的试用人员,并不是正式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期间还多次参加考试,实际诊疗时间极少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但是申请人存在人员管理疏忽之责,试用前,仅口头询问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未认真核对相关证书证件,今后一定会严格把好医务人员入口关。 申请人对贵单位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法律条款无异议,恳请**区卫生局从宽从轻处罚申请人的行为,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区卫生局 申请人:**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 二、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实施有哪些规定? 1、组织听证范围 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2、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3、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 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 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②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③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④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⑤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②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②申请回避; ③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④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⑤审核听证笔录。 (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 5、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一)调查人员应当在作出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 ③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④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听证组织机关的名称。 (三)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持号邮寄等方式送达。 (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超过规定期限的,执法单位应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听证要求之日3日内,书面告知不举行听证,并说明理由。 6、听证的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应自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二)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②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③听证主持人或书记员的姓名; ④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⑤由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和通知的证人等。 (三)听证会开始前,听证主持人应先进行下列工作: ①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 ②宣布听证纪律; ③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听证暂停,并报请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 ②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③调查人员向主持人举证,当事人对调查人员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④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案由; ②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③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姓名; ④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⑤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 ⑦听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予以注明。 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听证主持人应当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七)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主持人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自行组织听证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①当事人残废或者组织解散,需要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②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③在听证过程中,需要对有关证据重新调查或者鉴定的; ④其它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 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①当事人死亡或者组织解散满3个月,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②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③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7、费用承担 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听证组织机关承担。 三、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怎样写得相关内容。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以申请听证的,类似于警告、违章扣分这些都不可以申请听证,所以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听证范围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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