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去世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
释义 | 一、配偶去世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配偶死了房产过户应当办理继承公证与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继承房产过户有哪些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很难估计的,要综合评估费,公证费,契税,登记费等因素考虑。 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涉及的税费有: 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 2.公证费:房屋评估额的2%; 3.契税:房屋评估额的1.5%; 4.登记费:80元。房屋继承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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