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可以自行成立清算组织 |
释义 | 一、公司是否可以自行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是可以自行成立清算组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以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依法申请破产清算的,清算事务应当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成立的风险有哪些 1.清算组成员的民事责任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企业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欺诈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欺诈破产行为是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不正当地减少其财产,或者给予个别债权人偏袒清偿,妨害公平清偿秩序,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 三、公司清算后如何处理债权问题 公司清算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债权问题: 1.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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