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可以拒绝出庭吗 |
释义 |
一、证人可以拒绝出庭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开庭审理顺利的话证人也可以不必出庭作证,这个时候可以出具书面证言,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的话,可能就需要证人出庭作证。 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义务,是指证人负有的在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时出庭接受询问的义务。证人就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客观陈述具有不可选择性和不可替代性,对证人作证以出庭为原则,经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但证人负有出庭义务并不是说证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出庭,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也应当准许。原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二、以下几种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证人身患疾病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遥远”与“交通不便“须同时满足。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的,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法院审查核实后,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三、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 可以不出庭。 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 对于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拒不出庭的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处罚或者强制其到庭。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以上就是关于证人可以拒绝出庭吗的相关内容,我国刑诉法规定,公民有作证的义务。并且对证人的范围并没有限制,只是宽泛的规定,并且并没有处罚性规定。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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