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1、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2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2、基本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过度医疗的概念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 三、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刷新大家对过度医疗的了解与认识。交通事故过度医疗无疑为激化双方的关系,这样也只能解一时的不快,不仅不利于事情的发展,还会让事情更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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