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开荒地使用权归谁 |
释义 | 一、农民开荒地使用权归谁 归开荒者使用,但不具备所有权,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 二、自己开垦的荒地需要缴纳地租吗? 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王志生律师,他是这样回答的: 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这部分的价格。不像集体所有的耕地,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国家所有的耕地,不会转变为集体所有,更不会变更为机动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应该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少经过正规程序去开发,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就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而农民开垦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钱以及劳力,所以村集体会优先承包给你,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4、具体注意事项: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农民开荒地使用权归谁的内容,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民开荒地,其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开荒者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国家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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