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律师费要先交吗 |
释义 | 律师费支付方式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实践中,律师费可以约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支付,也可以选择案件办理完毕之后支付,还可以选择先交一部分,案件结束之后再交一部分,但是律师不得免费代理案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十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第八款规定,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只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免交律师代理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八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一、婚姻、继承案件: 第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第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五、刑事诉讼案件: 第六、行政诉讼案件: 第七、国家赔偿案件: 第八、群体性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十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 (二)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 (三)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 (四)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 (五)承诺办案结果; (六)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 (七)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八)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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