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是否能够再次提起撤销之诉 |
释义 | 一、第三人是否能够再次提起撤销之诉 第三人一般不能够再次提起撤销之诉。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该6个月期间为不变期间和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延长、中断的规定。 未上诉的,在原审法院。上诉,维持的,在一审法院;改判的或调解的,在二审法院。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要多久才能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 ![]() 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效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法院依法就第三人的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确保第三人民事权益不受损害的一项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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