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是规定保险与投保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批改单形式变更。如危险程度、保险合同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者不负赔偿(给付)责任。还有些违约的情况,如出险后未按约定履行出险通知书义务、不接受防灾改进建设、出险后不采取施救和抢救措施而放任损失以及增加危险程度来办批改手续等。保险人可以不终止保险合同,但是不负赔偿责任。 5.原始失效。 被保险人以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一经发现,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从订立合同开始,从始至终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