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转让合同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技术转让合同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 2.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 3.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 4.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 5.转让费用及交付方式; 6.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方式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方式是书面形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因此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技术转让合同成立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技术转让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 3.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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