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多少倍 |
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多少倍 以下两种核算方式取最低值 第一种 按偿还能力计算: 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50% 第二种 按缴存余额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不同城市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3、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所购房屋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公积金贷款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一年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不同城市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与余额是相关的,不过每个地方标准都不一,比如有些城市可以贷款的金额是余额的20倍。有些是10倍不等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有更多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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