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 |
释义 | 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小区的首次业主大会议程 ![]() (1)由筹备组介绍业主大会筹备情况; (2)由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3)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4)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5)审议决定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小区的定期业主大会议程 (1)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审议与修订; (3)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与改聘; (4)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 (5)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委员的增减; (6)决定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小区的临时业主大会议程 (1)20%以上业主提议的; (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邀请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同时认真听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会议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推选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三日前,就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业主大会会议凡需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表决票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业主大会会议一般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种形式,每种形式召开的会以议程都会有所不同,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