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征地签订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委托征地签订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3、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4、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二、什么是委托协议? 1、不能把委托合同与代理相混淆,否则不利于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法院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2、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 三、受托人的义务有哪些?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 2、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 3、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401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报告义务,但委托人与受托人也可以在委托合同中对于报告义务予以特别约定,从而减轻受托人的报告义务。如果委托人不要求报告的,则受托人不必报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委托征地签订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的相关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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