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如何抵押担保债权 |
释义 |
一、房产如何抵押担保债权 1、借款人提交下列材料: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4、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5、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抵押担保。 二、房产抵押的抵押特征有哪些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三、房产抵押是否有抵押受限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房产如何抵押担保债权以及房产抵押的抵押特征有哪些,还介绍了关于房产抵押是否有抵押受限的相关事项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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