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抚养协议签订条件 |
释义 |
一、遗赠抚养协议签订条件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什么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以下事项: 1、 自然人要想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办理遗赠、抚养公证的不能委托他人进行。依据《公证法》地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3、申请人要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4、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三、遗赠抚养协议撤销与解除怎样的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综上可知,在进行遗赠抚养协议订立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签订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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