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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释义
    一、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确定是:
    1.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赔偿应该如何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拆迁补偿方案、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2.调解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调解处理。调解机构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合同约定,进行调解处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行政裁决:如果调解处理无果,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司法强制: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5.民事诉讼: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房屋拆迁赔偿申请书需要提供哪些必要的材料
    1.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以证明您的房屋所有权。
    2.房屋评估报告:通常需要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将作为拆迁赔偿的基准。
    3.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核实您的身份。
    4.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拆迁赔偿款的汇款。
    5.房屋购买合同:如果您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
    6.户口迁移证明:如果您需要由此次拆迁搬迁至其他地方,可能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
    7.相关收入证明:如果您有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需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等材料。
    8.日常生活辅助材料:如水电费缴纳证明、电话费缴纳证明等,用于证明您在该房屋中的正常居住。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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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