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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有效遗嘱的程序
释义   一、立有效遗嘱的程序
    (一)立遗嘱的程序:
    1、对本人身份的说明;
    2、说明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
    3、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
    4、表明是本人真实的意思;
    5、对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6、本人及相关人员签名、注明日期。
      
       二、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二)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三)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一)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以最后的意思表示为准。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遗嘱部分无效。
    (四)遗嘱中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为无效。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有效遗嘱的程序相关内容,对本人身份的说明;说明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信息;说明财产状况和保险信息;表明是本人真实的意思;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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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