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公证处收的材料 |
释义 | 一、立遗嘱公证处收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遗嘱公证需要花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一)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 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 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1、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2、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立遗嘱公证处收的材料的相关内容。遗嘱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做不做公证并没有那么重要,当然如果决定要做的话,事先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机构,把资料给准备好,这样办理起来才会比较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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