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张女士问:我父亲有一套房改房,在进行房改后,我父亲自愿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已经有两年了,但房子一直由父亲和继母一起住。现在我想搬回来住,方便我的孩子上学,但我父亲不肯,说我和他争房子住。请问,我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吗?现在开发商要拆迁该房,这房子是归我还是我父亲,补偿怎么分配?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该房过户后其所有权已经属于你,而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因此,你有权住这个房子。而拆迁补偿是给被拆迁人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是该房的被拆迁人,至于拆迁补偿款在家庭内部如何分配,由你们家人自行协商。 (刘辉整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