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生效的时间确认 |
释义 | 一、承诺生效的时间确认 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为: 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民法典》生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三、维权途径与咨询服务 了解了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后,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我们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别是当面对复杂的情况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网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律门户网站,我们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帮助用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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