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转让后员工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店铺转让后员工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店铺转让后员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也更加保险。 如果是变更劳动者,那必须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店铺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详细约定交房条件; 2.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3.签合同时,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4.交房时需要验收,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 ![]() 三、店铺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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