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证据 1.调解协议; 2.双方的聊天记录; 3.双方的通话记录等。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 三、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调解书有法律效力。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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