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在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
释义 | 一、侵占罪在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而是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发现案件属于侵占罪,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2.具体来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需达到5000元以上。 3.如果符合主观、客观和数额标准,就达到了侵占罪立案标准。 ![]() 三、侵占罪构成的认定 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侵占罪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我们将在法律网上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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