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 |
释义 | 一、女方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 1.诉讼离婚是女方离婚的重要方式之一,其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并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2.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将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 3.在开庭时,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4.法院将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特点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三个特点: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 三、女方的特殊保护 1.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 2.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4.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 5.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你对离婚程序和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你还有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随时向法律网提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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